攀枝花市住房保障和建设项目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
来源: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02-2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住房保障和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
(一)市住保和建设项目中心职能简介...........................1
(二)市住保和建设项目中心2025年重点工作...............1
二、机构设置情况...................................................................1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1
(一)收入预算情况.......................................................2
(二)支出预算情况.......................................................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2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2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3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3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4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5
八、“三公”经费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5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6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6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6
(一)机关运行经费.......................................................6
(二)政府采购情况.......................................................6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6
(四)预算绩效情况.......................................................6
十二、名词解释.......................................................................7
附件...........................................................................................8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住保和建设项目中心职能简介。
负责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具体事务性、技术性、辅助性工作;负责市本级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策划、储备、建设模式选择等前期工作和建设及具体实施的事务性、技术性、辅助性工作;负责市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业务实施过程中事务性、技术性、辅助性工作。
(二)市住保和建设项目中心2025年重点工作。
1.有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2025年全市拟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97个,涉及居民27701户,房屋715栋,总建筑面积211.48万平方米,计划完工2024年续建小区97个。
2.平稳开展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2025年计划实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100部,其中东区25部,仁和区60部,米易县10部,盐边县5部。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住保和建设项目中心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无内设机构。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住保和建设项目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住保和建设项目中心2025年收支总预算242.97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12.0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特定目标类项目经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住保和建设项目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242.9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2.9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住保和建设项目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242.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97万元,占98.77%;项目支出3万元,占1.2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住保和建设项目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2.97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2.97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7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7.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1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住保和建设项目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2.97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12.0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特定目标类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76万元,占13.48%;卫生健康支出14.70万元,占6.05%;城乡社区支出177.40万元,占73.01%;住房保障支出18.11万元,占7.4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8.6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4.1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1.6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1.5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5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77.4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日常运转支出及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8.1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住保和建设项目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9.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8.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3.25万元、津贴补贴7.12万元、绩效工资90.6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4.1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6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0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1万元、住房公积金18.11万元、生活补助7.32万元、医疗费补助0.66万元、奖励金0.02万元。
公用经费21.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75万元、水费0.13万元、电费0.7万元、物业管理费1.15万元、差旅费5.5万元、会议费0.12万元、工会经费3.02万元、福利费1.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8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住保和建设项目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8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也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也无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两年均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为越野车。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4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和既有住宅电梯增设等工作开展。
八、“三公”经费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住保和建设项目中心2025年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住保和建设项目中心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市住保和建设项目中心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市住保和建设项目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市住保和建设项目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2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市住保和建设项目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市住保和建设项目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3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3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补助: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特定目标类项目:指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