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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建筑行业“双随机” 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03-1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钒钛高新区自然资源和建设管理局,局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科室:

  为持续强化建筑行业监管,推动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建筑业企业“双随机”检查工作的通知》(川建建函〔2023〕3297号)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3年度建筑行业“双随机”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建筑业企业。

  1.企业资质方面。

  检查对象:从注册在攀枝花市的建筑业企业中,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了18家企业作为检查对象(附件1)。

  检查内容:检查建筑业企业是否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相关规定,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挂证”人员情况,是否按要求上报主要经营指标等统计数据。

  2.市场行为方面。

  检查对象:从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中,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了51个项目作为检查对象(附件2)。

  检查内容:检查是否存在无资质承揽工程或超越资质承揽工程情况,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违法分包、转包、挂靠情况,是否采用实名制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管理项目,建筑工人是否按要求考勤,项目管理人员到岗率是否达到要求,农民工工资是否按时足额发放,是否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

  (二)招投标代理机构。

  1.企业基本情况。

  检查对象:从注册在攀枝花市的招标代理机构中,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了36家企业作为检查对象(附件3)。

  检查内容:检查企业的名称、公司在攀办公地址及面积(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法人代表、公司在攀联系电话,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合格证取得情况、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近半年内的社保情况,代理机构开评标室监控录音设备情况,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情况,公司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情况。

  2.市场行为方面。

  检查对象:按照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攀住建发〔2023〕93号)对全市随机抽取36家招标代理机构的市场行为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招标文件内容是否存在评分办法和标准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上传的公告公示、交易文件、补充信息等资料是否完整准确,是否存在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代理机构是否依法处置利害关系人向其提出的异议质疑,招投标工作流程和档案管理是否规范。

  二、检查安排

  (一)各县(区)、钒钛高新区通过四川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对检查是否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是否满足违规使用“挂证”人员进行核查。

  (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随机抽取2名以上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开展现场检查。其中,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各自辖区内且属于此次检查对象的企业和项目开展全覆盖检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开展抽查工作,抽查比例不得低于20%。

  (三)各县(区)、钒钛高新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开展复查销号,于12月20日前“双随机”检查工作总结、检查表格(附件4-8),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行业管理科。

  (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统一公布建筑企业资质初审结果,对存在问题拒不整改和整改不合格的企业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钒钛高新区要高度重视“双随机”检查工作,周密组织、落实责任,提高“双随机”检查工作质量,依法依规开展检查,同时不得干扰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二)被检企业要秉承实事求是、诚实守信原则,根据检查内容对本企业资质和注册人员资格条件、市场行为等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检查工作,对检查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

  (三)各县(区)、钒钛高新区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罚。对问题较多的企业及项目,要进行重点督查,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四)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应注意保留过程资料。尤其是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企业资质的实时截图,保证工作的真实性、及时性、有效性。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12日

  

审核: 吉谨云   责任编辑: 严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