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97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10-1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97号提案答复的函
X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攀枝花市桥下空间综合利用的建议》(第97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目前的桥梁主要为公路桥梁,没有高架桥,桥梁主要为跨越河流、冲沟及衔接道路使用,因此桥下可利用空间有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目前管理的城市桥梁27座,其中12座桥梁为自然荒坡、3座桥梁下为道路或河流,均无开发利用价值,其余12座桥下空间已利用为停车场、健身步道、绿地、维护管理库房等,利用率100%。交通部门管养的桥梁共计43座,其中跨越金沙江的特大桥和大桥8座,部分跨越河沟的大、中小桥梁35座,均具有跨越河壑、谷深坡陡、桥梁高度大等特点,以倮果大桥、炳草岗大桥、渡口大桥等为例,其桥下除了河流、公路外,实际可利用空间有限。
城市桥梁桥下空间的利用,按照《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 99-2017)11.3要求,桥下空间使用应满足城市桥梁安全需求,宜用于停放车辆、设置道路养护管理设施或进行绿化。桥下空间不得用于商贸、餐饮、娱乐、机动车辆维修场地等用途。桥下空间不得存放汽油、柴油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桥下空间场地不得加油、使用煤气罐及明火。桥下空间使用不得影响城市桥梁日常养护、维修、检测作业。由于桥梁相关规范和标准对桥下空间使用做了一定限制,因此对于桥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有一定影响,但在做好安全管理和防护的条件下,桥下空间的使用范围和用途也将逐步扩大。
一、关于“打造特色文化展示区,彰显城市底蕴”的建议
目前,仁和区湿地公园范围内,部分桥梁下方利用墙体打造了少数民族风情壁画,但绝大多数桥下空间均没有足够的空间来实施特色文化展示。下一步市文广旅局将根据我市桥下空间利用的具体情况,积极配合实施主体(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提供相应特色文化、民族文化展示内容及模板,配合打造有特色的桥下文化展示空间。
二、关于“构建休闲娱乐空间,提升生活品质”的建议
因为桥下空间的使用,必须满足桥梁安全的相关规范及技术标准,所以,为保护桥梁安全,对桥下空间的使用有一定限制。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印发的《攀枝花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文件落地落实,加快构建我市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我市持续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工作,努力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好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立足整合资源,在保障安全、合法利用的前提下,合理盘活利用公园绿地、社区空闲地、城市“金角银边”地块、城市路桥附属地等空间资源,因地制宜拓展简易实用,推动便民利民的全民健身场地建设,提升周边居民生活品质和城市形象。
三、关于“拓展交通功能设施,优化出行体验”的建议
我市现有两处桥下公交站点,分别为法拉大桥南公交站和三堆子公交站。因道路条件制约,上述站点均采用直靠式设置,且位置相对偏远,日常客流稀少,暂未体现出明显的开发利用价值。
在城市主干道人流量大的交通枢纽站点及公交站台,均设置有智能化的电子公交站牌及风雨候车亭,目前在满足要求的地段还在持续完善和更新新的公交站台,方便市民出行及查找公交车到站信息。
在可利用的城市桥梁下方设置停车场,如银江湖公园的开发,金沙江大道中段3号桥、6号桥下均已设置停车场,缓解游客停车困难。如为缓解周边居民停车难问题,临骄大桥、龙箐大桥等桥下空间设置为停车场。这些停车场均设置智能停车系统,实现了车辆快进快出高效管理。
四、关于“完善商业便民服务,增强城市功能”的建议
桥下空间的使用,对打造消费新场景,促进消费提振有积极作用。因此,市商务局也积极鼓励企业和个人在符合桥梁相关规范及安全条件的前提下,依法办理土地使用、经营许可等相关手续,对桥下空间进行开发利用,满足市民多样化的需求。
对于我市桥下空间的综合利用,随着城市的发展,桥梁周边居民需求的提升,桥下空间有使用需求时,桥下空间为自然荒坡等可通过改造使用的,将会逐步开发利用。在保障桥梁安全、不影响交通通行和周边环境的前提下,通过市级统筹,多部门联动,进一步挖掘桥下空间的潜力,将其打造成为桥下适宜的多功能区域。这不但能够提升城市形象,还能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舒适的生活体验。同时,推进桥下空间使用情况的信息平台及信息化建设,使有意于桥下空间开发的社会力量和人民群众对桥下空间使用情况进行了解,鼓励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桥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共同推动城市功能的完善和升级。
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支持、关心,希望您继续关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