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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攀枝花市格里坪片区(格里坪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来源:规划编制处     发布时间:2017-12-14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公   

2017 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现将《攀枝花市西区格里坪片区(格里坪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公告如下:

一、公示地点

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www.panzhihua.gov.cn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网(www.pzhghjs.gov.cn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12楼公示栏

二、公示期限

20171214—2018125日(30个工作日)

三、意见反馈渠道

在公示期间通过网上留言或邮寄、送达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规划编制管理科。反馈意见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规划编制管理科(泰隆商务大厦东楼101005室)  邮编:617000

:  刘佳鑫

联系电话:0812-3359663

特此公告。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1214 

 

攀枝花市格里坪片区(格里坪单元)

控制性详细规划简介

 

一、规划区位置及规划范围

规划区东起新启物流边界,西至格里坪工业园区交接,南临金沙江畔,北至424厂家属区边界。规划红线面积约为6.69平方公里。

二、目标定位

本轮规划总体定位为:攀枝花市西部物流基地,西区重要的生活、旅游单元。

三、规划结构   

规划区采用“一心两轴八片”的结构模式。“一心”是以八角亭为中心的城市公园绿地,是片区的中心。“两轴”是指两条横向发展轴线,一条是现状310线,该条轴线主要承载片区的生活功能,另一条轴线则是沿沿江快速形成的生产轴线。“八片”则是规划区内沿两条主轴线形成的城市功能片区,包括三个居住组团,三个物流组团、一个休闲组团和一个综合商贸组团。

四、用地布局规划

规划区总用地面积669.18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为278.95公顷,占总规划面积的41.68%;非建设用地332.71公顷,占总规划面积的49.72%;铁路用地57.52公顷,占总规划面积的8.6%

(一)居住用地(R

规划居住用地58.30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20.90%

(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1.77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4.22%。其中,行政办公用地3.25公顷;文化设施用地1.45公顷;教育科研用地6.42公顷;医疗卫生用地0.65公顷。

(三)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34.50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12.37%。其中,商业用地19.22公顷;商务用地1.92公顷;康体娱乐用地11.14公顷;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1.27公顷;其它服务设施用地0.95公顷。

(四)物流仓储用地(W

规划物流仓储用地61.86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22.18%,其中一类仓储用地11.95公顷;二类仓储用地49.91公顷。

(五)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

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82.03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29.41%。其中,城市道路用地77.60公顷;交通枢纽用地0.65公顷;交通站场用地3.78公顷。

(六)公用设施用地(U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6.73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2.41%。其中,供应设施用地6.32公顷;环卫设施用地0.11公顷;安全设施用地0.30公顷。

(七)绿地与广场用地(G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23.76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8.52%。其中,公园绿地17.87公顷;防护绿地3.88公顷;广场用地2.01公顷。

五、公共设施规划

(一)配建标准

规划区内公共配套设施按照居住人口20000人配置。

(二)教育设施配建

规划保留的一处九年一贯制学校,用地面积4.07公顷,位于片区中心;规划独立小学一所,用地面积2.35公顷。

规划区内共设幼儿园4处,幼儿园总用地面积1.26公顷。

(三)医疗设施配建

规划区内设医疗设施两处,其中一处位于310线以南,靠近八角亭公园,为独立医院用地,用地面积0.65公顷;一处位于310线以北,靠近格里坪镇政府,是现状格里坪卫生服务中心,无独立用地,与商业用地合用。

(四)综合市场配建

规划区内综合市场2处,其中一处为现状保留,位于310线以北,为东组团的居民提供服务,用地面积2.51公顷;另一处农贸市场则位于规划区东侧,靠近社区公园,和商住用地合用,用地面积0.35公顷

(五)其它设施配建

包括社区服务用地5处,派出所1处,消防站1处,垃圾收集点不少于8处,公共厕所不少于22处。

六、道路交通规划

(一)交通系统

“三横两纵”的道路结构

“三横”指三条东西向穿越用地的城市干道,其中最北侧和最南侧两条道路为货运通道,中间横向道路为省道310线,承担片区的客运交通;“三纵”则是两条纵向的南北向道路,其中西侧纵向干道是连接沿江快速和规划远景道路的重要通道,东侧纵向通道则是连接省道310线和规划远景道路。

(二) 道路等级

城市快速路:22主干道,双向四车道。

城市主干道:24主干道,双向四车道。

24米主干道(苏铁西路),双向四车道。

城市次干道:18次干道,双向四车道。

城市支路:12支路:双向两车道,

7支路:双向两车道。

(三)道路竖向规划

规划区地形中部区域高程较高,呈“T”字形,东南和西南两侧高程较低,地势北高南低,地形最低处为1025,最高处为1250,高差达200米。

规划区道路最小纵坡为0.3%,最大纵坡为8.0%

(四)静态交通设施规划

规划区内有一处公交站场,位于格里坪水厂西侧,用地面积1.35公顷。

设置了4个公共停车场,总共面积为2.43ha

1号停车场:位于规划区西侧,靠近规划社区公园,用地面积0.26公顷,可提供72个停车位;

2号停车场:位于用地中部,紧邻现状农贸市场用地,用地面积0.33公顷,可提供90个停车位;

3号停车场:位于用地东部,靠近现状格里坪镇法院,用地面积0.40公顷,可提供110个停车位;

4号停车场:位于八角亭水库南侧,靠近公园、商业及物流用地,用地面积1.44公顷,可提供约80个大型停车位和160个小型停车位。

 

地利用汇总表

 

序号

用地性质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hm2

比例(%

人均面积(m2/人)

 

大类

中类

小类

 

1

R

 

 

居住用地

58.30

20.90

29.15

 

R2

 

二类居住用地

54.96

 

 

 

R21

住宅用地

51.97

 

 

 

R22

服务设施用地

1.73

 

 

 

R221

幼儿园

1.26

 

 

 

R21/B1

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设施用地

3.34

 

 

 

2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11.77

4.22

5.89

 

A1

 

行政办公用地

3.25

 

 

 

A2

 

文化设施用地

1.45

 

 

 

A3

 

教育科研用地

6.42

 

 

 

A33

中小学用地

6.42

 

 

 

A5

 

医疗卫生用地

0.65

 

 

 

3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34.50

12.37

17.25

 

B1

 

商业用地

19.22

 

 

 

B2

 

商务用地

1.92

 

 

 

B3

 

娱乐康体用地

11.14

 

 

 

B4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1.27

 

 

 

B41

加油加气站用地

1.27

 

 

 

B9

 

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0.95

 

 

 

5

W

 

 

物流仓储用地

61.86

22.18

 

 

W1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11.95

 

 

 

W2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49.91

 

 

 

6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82.03

29.41

 

 

S1

 

城市道路用地

77.60

 

 

 

S3

 

交通枢纽用地

0.65

 

 

 

S4

 

交通场站用地

3.78

 

 

 

S41

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1.35

 

 

 

S42

社会停车场用地

2.43

 

 

 

7

U

 

 

公用设施用地

6.73

2.41

3.37

 

U1

 

供应设施用地

6.32

 

 

 

U11

供水用地

3.09

 

 

 

U12

供电用地

2.86

 

 

 

U13

供燃气用地

0.23

 

 

 

U15

通信用地

0.14

 

 

 

U2

 

环卫设施用地

0.11

 

 

 

U21

排水用地

0.11

 

 

 

U3

 

安全设施用地

0.30

 

 

 

U31

消防用地

0.30

 

 

 

8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23.76

8.52

 

 

G1

 

公共绿地

17.87

 

 

 

G2

 

防护绿地

3.88

 

 

 

G3

 

广场用地

2.01

 

 

 

合计

城市建设用地

278.95

100.00

139.48

 

9

H

H2

H21

铁路用地

57.52

 

 

 

10

E

 

 

非建设用地

332.71

 

 

 

E1

 

水域

76.75

 

 

 

E9

 

其他非建设用地

255.96

 

 

 

合计

规划总用地

669.18

 

 

 

规划人口:   两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