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花城新区沙沟片区(沙沟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来源:规划编制处 发布时间:2017-12-1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公 示
〔2017〕2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现将《攀枝花市花城新区沙沟片区(沙沟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公告如下:
一、公示地点
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www.panzhihua.gov.cn)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网(www.pzhghjs.gov.cn)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12楼公示栏
二、公示期限
三、意见反馈渠道
在公示期间通过网上留言或邮寄、送达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规划编制管理科。反馈意见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规划编制管理科(泰隆商务大厦东楼10楼1005室) 邮编:617000
联 系 人:李珂
联系电话:0812-3359379
特此公告。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攀枝花市花城新区沙沟片区(沙沟单元)
控制性详细规划简介
一、规划区位置及规划范围
沙沟片区(沙沟单元)位于攀枝花市花城新区,规划范围北接花城新区渡仁片区干坝塘,南靠花城新区总发片区,西到攀枝花大道,东邻攀枝花机场西南侧山麓,规划总用地面积为
二、目标定位
本轮规划总体定位为:以高品质生活为目标,建设以居住、商业服务、文化、休闲、康养为主的城市综合区、康养基地。
三、规划结构
根据整体规划构思,结合建设现状,对沙沟单元提出“一轴、三片、三心”的规划空间结构。
“一轴”——花城大道发展轴;花城大道作为城市的重要功能发展轴线,其沿线串联了城市级的主要服务功能。在沙沟单元内,其主要串联市级商业、文化、办公等服务功能及片区级服务职能;
“三片”——三个规模适当、配套完善的城市现代生活功能区、康养生活功能区、生态生活功能区。
“三心”——片区内重要的三个社区服务中心,分别为云康社区服务中心、红坪子社区服务中心、下沙沟社区服务中心。
四、用地布局规划
规划沙沟片区的总用地面积为
(一)居住用地(R)
规划区居住用地
1.二类居住用地(R2)
规划二类居住用地面积
2.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R2B1)
规划区内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面积
(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
本次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
1.行政办公用地(A1)
规划区内行政办公用地在保留一处现状行政办公用地(为市纪委仁和教育基地)的基础上,规划新增两处行政办公用地,行政办公用地面积
2.文化设施用地(A2)
规划区内文化设施用地面积
3.教育科研用地(A3)
规划区内教育科研用地面积
4.体育用地(A4)
规划在下沙沟社区新增两处体育用地,用地面积
5.医疗卫生用地(A5)
规划区内医疗卫生用地面积
(三)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
规划区内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
1.商业用地(B1)
规划区内商业用地面积
2.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B4)
规划区内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用地面积
(四)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规划区内交通设施用地
1.城市道路用地(S1)
规划区内城市道路用地面积
2.交通站场用地(S4)
规划区内交通站场用地面积
(五)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区内公用设施用地面积
(六)绿地与广场用地(G)
规划区内绿地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以及广场用地。绿地用地面积
1.公园绿地(G1)
规划区内公园绿地用地面积
2.防护绿地(G2)
规划区内防护绿地用地面积
3.广场用地(G3)
规划区内广场绿地用地面积
五、公共设施规划
(一)配建标准
规划区内公共配套设施按照居住人口85000人配置。
(二)教育设施配建
规划区内教育科研用地面积
(三)医疗设施配建
规划共有1处综合医院,保留现状攀枝花市第三人民医院,用地面积
(四)文化体育设施配建
本次规划区中心布置的文体设施,包括图书展览馆,剧院、美术馆及体育场馆,其中文化设施用地面积
社区级文体设施布局,结合社区服务中心统一考虑,共设置有6处,位于各社区中心,其建设规模应符合相关配建标准,其中每个社区应集中配置一处室外体育活动场,用地面积应≥400㎡,文化活动站宜与社区服务中心共建为综合中心,综合中心建筑面积应≥400㎡。
(四)综合市场配建
规划共设置了4处农贸市场,为独立用地,均衡分布于规划区各个组团内,方便周边居民使用。
六、道路交通规划
(一)交通系统
对外交通:规划区东北侧有长约
(二) 道路等级
规划区的城市道路等级可以分为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
城市主干道:红线宽度为36
城市次干道:红线宽度为20
城市支路:红线宽度均在
(三)道路竖向规划
本次规划结合地形,现状道路标高对干路、支路进行竖向设计优化,确定其交叉点高程、坐标、道路纵坡等作为下一步道路设计的参考。道路高程结合道路等级、功能、现状地形条件、排水管道布局和河流水系分布等综合确定。根据规划区地形地貌,建设用地方式主要采用台阶式,局部采用平坡式。台阶式用地的防护工程主要采用护坡和挡土墙的形式。
(四)静态交通设施规划
机动车停车场分为两大类:配建停车场(库)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库)。
1、配建停车场(库)
各类用地的机动车位配建标准按规划要求进行配置。停车方式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地面及地下停车,同时,鼓励条件适宜的配建停车场向社会开放。新建用地停车位应严格按《攀枝花市城市公共停车场规划修编》进行配置。已建成用地停车位不足的,应鼓励增设停车场(库),或使用临近的社会停车场(库)。规划范围内不同用途建筑物在改建、扩建和新建时,必须设置配建停车场(库)。
2、社会公共停车场(库)
规划结合用地规划布局设置公共停车场,停车方式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地面及地下停车,本片区根据公共停车场配建要求,规划社会公共停车场库6处,主要分布在规划区学校附近和车流集中区,用地面积共约
城市建设用地统计表
用地代码 |
用地名称 |
用地面积(hm²) |
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 |
人均(㎡) |
||
大类 |
中类 |
|||||
R |
|
居住用地 |
179.80 |
34.09% |
21.15 |
|
R2 |
二类居住用地 |
163.06 |
30.92% |
13.59 |
||
RB |
居住用地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16.74 |
3.17% |
1.97 |
||
A |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
70.70 |
13.41% |
8.32 |
|
A1 |
行政办公用地 |
1.67 |
0.32% |
0.20 |
||
A2 |
文化设施用地 |
9.40 |
1.78% |
1.11 |
||
A3 |
教育科研用地 |
36.69 |
6.96% |
4.32 |
||
A4 |
体育用地 |
9.67 |
1.83% |
1.14 |
||
A5 |
医疗卫生用地 |
12.26 |
2.32% |
1.44 |
||
A6 |
社会福利用地 |
0.63 |
0.12% |
0.07 |
||
A9 |
宗教用地 |
0.38 |
0.07% |
0.04 |
||
B |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13.07 |
2.48% |
1.54 |
|
B1 |
商业用地 |
12.73 |
2.41% |
1.50 |
||
B4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0.34 |
0.06% |
0.04 |
||
S |
|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
122.58 |
23.24% |
14.42 |
|
S1 |
城市道路用地 |
118.52 |
22.47% |
13.94 |
||
S4 |
交通场站用地 |
4.06 |
0.77% |
0.48 |
||
U |
|
公用设施用地 |
6.10 |
1.16% |
0.72 |
|
U1 |
供应设施用地 |
4.73 |
0.90% |
0.56 |
||
U2 |
环境设施用地 |
0.29 |
0.05% |
0.03 |
||
U3 |
安全设施用地 |
1.08 |
0.20% |
0.13 |
||
G |
|
绿地与广场用地 |
135.13 |
25.62% |
15.90 |
|
G1 |
公园绿地 |
81.06 |
15.37% |
9.54 |
||
G2 |
防护绿地 |
50.77 |
9.63% |
5.97 |
||
|
G3 |
广场用地 |
3.30 |
0.63% |
0.39 |
|
|
|
城市建设用地 |
527.38 |
100.00% |
6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