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城市基本建设档案馆(市城建档案中心、市建设信息中心)
来源:局人事科 发布时间:2019-03-2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贯彻城乡建设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2、 负责全市城建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
3、接收、管理、保管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应当永久和长期保存的城乡建设档案和有关资料。
4、参加工程的竣工验收,对接收范围内的工程竣工档案进行(预)验收,并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5、对接收进馆的城乡建设档案和有关资料,按规定进行分类、编目、建帐、鉴定、统计、销毁。
6、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做好城乡建设档案的“八防”和保密工作,确保城乡建设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7、对接收进馆的城建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逐步实现城乡建设档案管理科学化、标准化、现代化,积极开发城乡建设档案信息资源,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城市科研服务,建设成为城建档案的储存、利用、咨询和信息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812-3320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