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城市建设资金中心
来源:局人事科 发布时间:2019-03-2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1、负责现行建设项目政府性基金法律、法规及征收标准的宣传服务工作。
2、根据财政部《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及《攀枝花市建设基础设施配套费管理办法》,负责城市建设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服务工作。
3、负责区(县)建设项目政府性基金征收指导工作。
4、负责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征收服务指导工作。
5、负责建设项目其他政府性基金征收及退返核定工作。
6、负责对漏缴、拒缴及拖欠建设项目政府性基金的单位(个人)依法依规追缴工作。
7、负责建设项目政府性基金现场核查及征收清算服务工作。
8、负责各区建设项目政府性基金财政分成、测算服务工作。
9、负责全市房改房维修资金的管理,缴存,拨付,现场查勘等工作。
10、办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 0812-3359586